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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惠农惠民工作总结范文

2023-11-10 06:40:02大学个人总结


县医保局惠农惠民工作总结根据惠农惠民相关工作要求,对照涉及两项民生事实均为据实据效补助项目,现将2020年度惠农惠民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政策依据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提高9.05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工作落实情况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度覆盖全县9镇12个乡,149个行政村427个村民组,覆盖率100%。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参保87880人,参保率达到97.10%。按照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550元/人,其中:中央440元,省级64.40元,州级18.24元,县级27.36元,我县实际上解财政补助部分87872×27.36=2404177.92元,年初预算安排237.00万元,完成预算下达的101.44%。(二)实施贫困人口(0.7594万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及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代缴工作落实情况1.征缴期代缴保费情况2020年我县共计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594人,经与扶贫移民局提供数据比对核实,我县2020年实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7445人。存在数据差额原因是:其中有149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安排36.5万元,我县实际上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费:7445×150×0.15=167512.50元,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保费7445×135×0.45=452283.75元,已于2020年4月25日按基金财务管理要求足额上解至州级财政专户。2.动态调整保费代缴情况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动态调整新增共计42人,其中在征缴期内有19人,过征缴期有2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已对动态调整期内新增人员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内进行了参保登记,并精准标识,参保率达到100%。对动态调整新增人员需要代缴保费共计26268.50元,其中:代缴基本医疗保险23150.00元(征缴期内19人×250元/人·年=4750.00元;过征缴期23人×800元/人·年=18400.00元)。参加大病商业补充保险金额为3118.50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42人×60.75元/人·年=2551.50元,个人缴费42人×13.50元/人·年=567.00元。待资金到位后,将及时上解至州级财政专户。(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州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州医疗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补充通知》、《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症病人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加大救助力度,形成有效的医疗救助机制。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医疗救助代缴:1.全额补助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级为Ⅰ、Ⅱ级残疾)和重度精神病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级为Ⅰ、Ⅱ级残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按照第一档缴费标准给予补助,个人选择第二档标准的缴费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2020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250元/人·年;第二档400元/人·年)。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名单,按照文件要求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内进行参保登记,现需为此类特殊困难群体全额代缴586人保费共计名共需补助586人×250.00元/人=146500.00元(大写: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2.部分补助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除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及重度精神病人),个人缴纳部分定额补助60元。现需为576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除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及重度精神病人),个人缴纳部分定额补助60元,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人员名单,按照文件要求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内进行参保登记,共需补助576人×60.00元/人=34560.0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四)一卡通平台运行情况医疗救助实施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在“一卡通”平台中无投诉情况发生。二、资金产生的效益近年来在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继续推行“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制度”,引进多元化、系统化的商业补充保险,切实补充基本医疗保险不足部分,降低老百姓医疗负担,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年医保基金总支出5361.20万元,其中:住院报销14775人次,医保基金支出金额4974.39万元,门诊特殊疾病报销3445人次,基金报销323.96万元;门诊统筹报销4345人次,基金报销62.8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75.60万元,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报销113.88万元,重大疾病专项补助19.54万元,重大疾病特殊补助2.59万元。截止目前医疗救助已救助1085.46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020.78万元,门诊救助46.57万元,代缴特殊困难人员保费18.11万元。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充分利用“两联一进”、召开专题宣讲会、制作宣传折页、张贴公示栏、LED等平台,大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提升社会和公众对于医保政策的认识。(二)加强医保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及稽核质量、稽核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省、州文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面貌,全力以赴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全力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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