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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

2024-07-10 11:38:12其它总结范文

关于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5篇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

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精选 篇1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推行科学文明祭祀,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踏青扫墓世传承,倡创文明祭祀新”,倡导广大市民采用网络祭扫、云祭扫、居家追思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转变观念,在节俭治丧、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文明低碳祭扫。

“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青山”。各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清明期间,全市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所有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场所等祭拜场所现场祭扫活动,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他人野外违章用火或有火情,应立即报告。(森林火警报警电话:__)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参与到建设绿色三明的行动中来。

我们相信,只要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绿色三明一定会更加秀美!

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精选 篇2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校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春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精选 篇3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精选 篇4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父老乡亲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春节临近,当您回到故土、共享天伦、祭奠祖辈、燃放烟花,与家人共庆新春、共享年夜饭时,不要忘记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为绿色崛起、生态安全,为保护森林资源、守护绿色家园,春节不能休假,清明不能祭祖,手机不能关机,精神不能懈怠,义不容辞坚守岗位。

他们就是日夜巡查的森林管护员,就是整装待命的森林消防队员,就是十项全能的乡镇干部,就是随时接警出发的森林警察,就是负责调度处置的指挥人员。

希望您珍惜他们辛勤付出,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入山不带火,上坟不烧纸,山林边缘不燃放烟花爆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过节,共建绿色南康,守护绿水青山。

倡议森林防火倡议书精选 篇5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__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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