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学习监察法体会
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监察法的出台,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监察法的通过,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监察法是维护好保障人民幸福和维护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铁则钢律”。 人民群众痛恨腐败现象,反腐倡廉是人民心中热切的期待。监察法顺应民心所向,出台正当其时。在当前反腐倡工作中,人民监督渠道不断拓宽,参与力度逐渐加强,监察法进一步为人民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撑起了“保护伞”。监察法从法律角度将监察工作、人民参与的合法性以及程序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是保障人民行使权利,维护人民利益坚实的坚实后盾。有了监察法为民“撑腰”,人民内心有硬气、参与有士气、监督有勇气,打虎拍蝇一起来,让人民的监督切实起效,政治更加清明。
监察法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兵法军规”。监察法旗帜鲜明地宣示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前提和关键所在。新时代要求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便是其中应有之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二者休戚与共。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纪律检查,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重要保障。我们每人个要充分认清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这需要我们不仅要有勇于直面难题的拼劲,更要有敢于破解难题的韧劲。
监察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坚强保证。奉法者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以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作为其有机组成部分,构建了系统、规范、健康和常态化的监察体系,为监察工作建章立制,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同时极大地增强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在反腐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监察法。落实监察法,弘扬法治精神,将其贯穿于监察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中,绝不让法律蒙尘,在最广泛的实践中助推法治改革发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的通过,迈出了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关键一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大步,要在继续深化和落实上花心思、下功夫,让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作为街道党政一把手,在日常工作中要以监察法为指导,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要抬高自律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然,反腐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作为基层党政主官。要不断紧定政治信念,丰富理论知识,遵守各项规定制度。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做中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做到自醒、自警、自律,切实做到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勇于担当,落细落早。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治党从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