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推动我乡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国、省、市、县总体部署,根据《仪陇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的通知》(仪安委办[2020]30号)要求,结合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我乡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安排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活动。(6月9日前)
“安全生产月”期间,乡安办及各村级单位要在周围、村级主要路口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乡要利用村村通广播,政务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6月20日)
“安全生产月”期间,乡安办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会前学法等形式,深入开展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宣教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仪陇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思维,营造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22日)。
乡安办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QQ、微信等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各部门在这一天都要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6月25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努力把安全法治和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治安的意识。
(五)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6月—7月)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在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组织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提高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6月28日)
乡安办要组织本乡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观看安全警示教育栏目,并组织群众和监管对象观看。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反思大讨论,要通过与监管对象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6月-7月)
“安全生产月”期间,乡安办要组织各部门、各村(社区)、单位在本行业(领域)、辖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通过专项检查活动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乡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按照国、省、市和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相关活动,确保做到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乡人民政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宣传人员、宣传内容全面落实,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下移。乡安办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创新,营造氛围。宣教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安全宣教形式,丰富安全宣教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发挥好微博、微信、QQ、短信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宣传声势,扩大宣传影响,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