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案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远程教育工作,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助推远程教育工作出成绩、上水平、见实效,决定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开展“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各县(市)远程教育骨干队伍中,从事远程教育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技术人员、管理员或者操作员(“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要在半年以上)。推选的先进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选标准
(一)思想政治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反分裂斗争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发声亮剑;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两面人”作斗争,坚定坚决地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二)业务素质好。能够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熟悉卫星接收资源传输线路(设备安装流程)及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平台操作,定期开展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熟练掌握资源下载、播放、存储、回放等功能;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各项培训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培训有计划、有预告、有备课、有记录、有讨论、有总结。
(三)作用发挥好。站点管理规范,干净整洁,“五防一配套”到位,设备完好率达100%,定时开放,一站多能,综合利用;能经常运用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学用活动,党员教育服务平台设备开机率不低于100%,设备使用率、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
(四)服务效果好。能够根据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从业特点和学习需求,开展不同类型个性化学习,学用成果转化较好;通过站点服务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农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五)群众反映好。服务热情,能主动收集、反馈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群众所思所盼,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操作员组织培训效果、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满意度高。
三、评选规则
利用阿克苏党员教育手机APP平台,通过注册用户投票推选的方式,评出季度和年度“党员教育之星”,并将其先进事迹在阿克苏党建网和阿克苏党员教育手机APP评选栏目首页进行展示。
季度之星:各县(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15日16:00前上报本季度“党员教育之星”推荐人选相关信息,每次限报1名(年度内不得重复报送)。地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对每名推荐人选进行核查,并于该月16日至18日在阿克苏党员教育手机APP上公示,公示期3天,广泛接受监督。无异议的,由阿克苏党员教育手机APP注册用户通过投票推选“季度之星”(投票起止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9日10:00至29日20:00,30日公布投票结果),最终得票数前三名为本季度“党员教育之星”。
年度之星:每年产生的12名“季度之星”,由阿克苏党员教育手机APP注册用户通过投票推选“年度之星”(投票起止时间为次年1月1日11:00至10日20:00),最终得票数最多者为年度“党员教育之星”。被评为年度“党员教育之星”的,要报送3分钟左右微视频,内容可以是工作状态、工作感悟、获奖感言等。
四、奖励办法
(一)作为年度评先选优依据。被评为“党员教育之星”的,由地区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党员教育手机APP等网络媒体展示个人事迹风采。各县(市)要把“党员教育之星”评选,作为各级远程教育管理员和操作员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列入地县远程教育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被评选为“党员教育之星”的,均列入地县远程教育人才库,地区和县(市)组织的疆内外考察学习、大型培训班、现场会,调研督查、交流观摩等活动优先考虑、重点培养,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远程教育专兼职骨干队伍提供保障。
(三)作为县(市)远程教育工作考核的依据。“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纳入地区对县(市)远程教育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将各县(市)评选出的“党员教育之星”的级别和数量,作为考评县(市)抓骨干队伍建设和学用活动成效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之星”评选工作,作为展示远程教育风采、激励基层操作员队伍干事热情、检验远程教育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明确专人,精心组织,选树典型,严格把关,认真推报,确保推荐的典型经得起检验,努力使先进典型成为学的“标杆”、干的“样板”,推动远程教育上水平、见实效、创特色。
(二)各县(市)要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等载体,对“党员教育之星”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要求、评选内容、奖励措施等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广而告之,让更多党员干部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提升活动的参与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各县(市)申报推荐的材料应包括《阿克苏地区“党员教育之星”活动推荐表》、红底免冠1寸照片1张(包括电子版)、工作照2-3张。
(四)评选活动自2020年6月启动,各县(市)要在6月15日16:00前将“党员教育之星”推荐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传真至报地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